說真的,要識個朋友,不用一個人去旅行,簡簡單單截個的士也可能跟的士司機從陌生聊到熟。不過,不少人對一個人旅行仍然有種憧憬,總期待著電影般的情節發生: eg. 問路時被帥哥答訕,等車時被順風車載等等;反正就是「豔遇」。有豔遇當然不錯,可是我一個人旅行不少,遇到的卻是一籮籮「怪遇」。「怪遇」固然不及豔遇讓人振奮,反倒往往讓人可笑又無奈,卻令人大開眼界;有時更會有‘意想不到’的收穫,例如是多了個人生大概不會再遇上的奇怪朋友 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還記得有一次,一個人去位於荷蘭的小鎮Utrecht,主要任務是要尋找一座位於郊區的城堡,據說是荷蘭最大的城堡。往城堡的交通頗為轉折,坐火車,轉巴士之後要再走45分鐘,或是租架單車騎20分鐘左右。城堡附近除了一條名為「紅村」的小村之外,基本上甚麼都沒有;所以一旦你有幸在路途上遇到甚麼人,不是「紅村」的居民,就是往城堡的遊客。「中六合彩都冇咁準」,我一落火車,旁邊就有個人,跟我走往同一個方向等巴士:他頭髮黑黑,胸前掛著Nikon相機,手裡還抱著大大的袋子,裡面裝滿各式各樣的攝影器材,應該是個亞洲來的攝影發燒友。正當我對他的長相與來頭充滿好奇時,他突然緩緩的回過頭來 - oh sosad,厚到爆的眼鏡,一看就知是內地來的典型宅男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說真的,我沒有歧視啊,也知道「人不可以貌相」這個道理,可是電影看得太多,幻想中的總是比現實美得多。他過來跟我打招呼,問我懂不懂中文,還介紹自己,說是來自上海的夏季交流生。於是理所當然地,兩個人就一起上巴士,再一起走了45分鐘的路。其實一起走都OK...畢竟deadair 也比我想像中少,只是文化真的有點差異:1. 他帶了10隻雞蛋出來…還不停問我餓不餓要不要吃,更不斷強調雞蛋是他幾經辛苦地從酒店早餐廳運出來; 2. 他拍照時總會攤大手掌擺pose,還要在同一個位置擺好幾個pose拍照; 3. 他對於等待極度不耐煩,所以自備了我在世博時見識過的「排隊凳」…有時候我在拍照,他就會開凳在旁坐下來等…不過還真的夠朋友,我拍多久他都會等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還有另外一次,一個人去加拿大東北的Montreal,在hostel認識了一個約五十歲的南美洲女人,原因是她不懂英語,也不懂法語(當地的第二語言),跟櫃台的服務生完全答不上嘴。其實我也不懂她的語言,但我尚算略懂一種‘universal language’ - 就是畫畫,而畫功剛好比櫃台那服務生好得多;所以我就成為了他們兩個之間溝通的橋梁。後來,那個女人剛好也跟我住在同一間房間,於是我們就‘聊’了一整晚,不用說話,只用圖畫。我也好像是第一次用「石器時代」的模式跟人溝通,原始原來有時也很有趣,應該這一輩子也不會忘記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不過別誤會,我的一個人旅行經驗也不只是有「怪遇」,有時也會遇到些很投契也投緣的朋友,就像我在尼加拉瓜大瀑布的hostel裡認識了一個德國人,之後居然在toronto跟他重遇;又像是我在比利時hostel裡認識了的美國人,之後在美國也約出來見了面。不管是「怪遇」或是「豔遇」,原來到最後,他們在我的旅行回憶裡,都有一定的份量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  所以,有時候旅行多了,發現自己想要的已經不再是追景點,而是那份旅行才能給你的經歷。突如其來的,意想不到的,才是旅行;因為旅行本來就該是個冒險,再有限的計畫裡,有著無限的可能和刺激。現在雖然人已在香港,偶爾想起這些有趣的經歷,也讓人精神為之一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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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vickigir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